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计提

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计提: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征收 。2、城建税的计算,应交城建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7%,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为市区的7%,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 。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二、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1986年,国务院颁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从1986年7月起,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总额的2%计征 。
教育费附加,一律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缴纳后存入同级教育部门在各级银行设立的“教育费附加专户” 。因此,教育费附加,应按专项资产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由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方案,商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铁道部、人民银行 。
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减少税收 。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 , 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 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计提】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合法公民,缴纳税款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随时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税务制度也越来越完善,胡乱征税的现象也越来越少,税务款乱拨乱用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 所以我们公民缴纳的税款基本合理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