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购房合同是可以补办的,如果购房合同丢了要及时联系开发商方面进行补办 。如果合同还没有网签备案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可以了 。如果已经备案量,那么还需要登报声明,并和开发商一起撤销备案,并重新签订合同 , 然后再办理备案 。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里面都有哪些内容: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及商品房状况:包括您购买房屋的位置、面积 , 是现房还是期房 。2、房价:包括房屋的单价、总价、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购房合同可以补办吗】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丢失后可以补办,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多份 。比如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未办理预告登记 , 则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 。或者已经进行预告登记 , 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撤销预告登记,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重新进行预告登记 。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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