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所有条款有效吗

法律分析:居间合同所有条款若满足条件则有效 。居间合同的所有条款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才有效,如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合同部分无效 ,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据此,居间合同条款的效力需分别对待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中介独家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主观:
一、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 。目前 ,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
2、虽然《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标结果 , 当是招标公告虽然为公开事项,但并非公开的事项就众所周知 。因此 , 公开招标的事项也存在向他人报告投标和订立合同机会的情形,投标人也可以将自己在投标活动中所办理的投标事项委托他人代理或者协助进行 。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但并非招投标活动有居间行为就违反了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只是招投标活动中的居间事项与其他合同的居间事项有所差别 。建设工程招投标及 建设工程合同 签订活动中,施工企业委托他人进行居间,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所付居间费用有具体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等特别法的规定 , 就应当依法确认居间 合同的效力 为由,对建筑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予以肯定 。这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适用角度来说,无疑是正确的 。投标人提供投标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投标书,让居间人参与其投标事务并支付一定劳务费的约定,没有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因此居间行为是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相关法律规定的均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不得以不正当手段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若各方当事人没有提供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及居间人之间有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作为投标人和承包人也没有证明自己已付居间费用用于行贿和回扣等,也不能证明未付居间劳务费是为了违反有关规定,也没有提供当事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事实依据,称居间合同违反了《招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居间合同无效,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
3、如果居间双方的签章真实有效,并且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居间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 , 不存在恶意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等法定无效的情形,内容就合法了 。形式和内容有任一个不合法的,就可能因为无效而得不到保障 。
二、合同的效力类型有哪四种
1、有效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 。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 。
2、无效合同:相对有效合同而言 , 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 , 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
3、待定合同: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 , 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
4、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
二、合同效力的补正规则
三、合同特征
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 , 才受法律保护 。
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 。
③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 。综上所述,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 , 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有法律效力 。
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中介签的独家协议,只要没有违背法律的条款,而且具有可操作性 , 就不违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通过中介买房一般会有两个合同:买卖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 。
中介独家委托还有法律效力吗
中介独家委托还有法律效力 。
1.通过中介买房一般会有两个合同 。
2.“买卖居间合同”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主体是卖方、买房及中介据检方,和“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 , “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买卖双方谁违约谁就要负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合同条款里肯定都有约定的 。
3.“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居间合同”主要约定是保证中间方的利益,就是谁违约谁就要赔中介费 , 
4.居民自己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房屋买卖合同有关效力的认定问题 。
5.居民要尽量在公共场合且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
6.买卖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又不损害其他人合法利益,且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 。
中介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 。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 , 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 。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 , 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 。但是在居间合同中 , 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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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