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年生活,你是怎么想的?

【对于老年生活,你是怎么想的?】
理想中的老年生活,家里孩子幸福安康,家庭和睦,生活还算小有富余,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 。
可以随时随地的来一次旅游,环游世界,在年轻的时候会为了事业,为了家庭而打拼,或许会没有自己的生活去满足一下自己,所以等自己老了,一定要好好玩,充分玩,不浪费时间的 , 想去的地方通通都去一遍 。
还要去跳广场舞,和街坊邻里一起打牌,聊天,和闺蜜一起去逛公园 , 聊天、家长里短的,感觉也很幸福 。
即使老了 , 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出门,要做一个有气质的老人,不能为了孩子们而忘记自己,要过属于自己的超级好的老年生活 。
所谓“退休干部”,就是由组织人事部门依照国度《公务员法》等法规办理了正常的退休手续(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也就是说自退休手续肯定的那一天起,该人员就不是该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工资也不在退休前的单位领?。?膊恍枨笠勒展?叭嗽钡墓嬖蛟偕习嗫记?nbsp;, 故不能享用在编公职人员的劳保福利 。
什么是“工作餐”呢?据自己所知,十多年以前是没有“工作餐”这个说法的 。以前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有食堂,后勤部门卖饭菜票,伙食团依照本钱价卖给干部职工饭菜,不在单位吃饭的本人回家吃 。有“工作餐”的说法 , 也是近十年来的事,这也是变革开放、国力强大的一种表现 。望文生义,“工作餐”是机关(事业单位)依据其工作性质,特别实行“早9晚5”工作制以后,由于中午12时下班 , 午后1点要上班,很多工作人员无力自行回家处理午餐问题,故而由单位提供应在编在岗的人员一顿(有的单位如:党委和政府机关、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或许是3顿)简餐的福利 。这些费用通常是由政府财政买单的 。
因而 , 曾经办理手续的“退休干部”曾经不是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自然不能再享用“工作餐” 。假如你所在的单位有“退休干部”仍在单位食堂免费就餐的 , 属于违纪违规行为 。是党员干部的,情节细微的,由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给予批判教育,补交钱款 。情节严重的 , 能够按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则给予党纪和政务处分 。
不知,我的答复你能否称心?欢送互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