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作业第3次任务答案

1.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
2、3.该合同的标的属于约定不明确 。合同法对合同标的的规定是可能和确定,即合同标的可以确定或可得确定和可能实现 。
根据这个案子说就是甲乙对买卖的对象不确定,因为新鲜蔬菜有很多他只是菜的一个统称,不能具体到某一种菜,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公司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无效的法律后果为互负返还义务,合同自始无效 。
【电大《合同法》作业第3次任务答案】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即工资报酬)不受侵犯,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工作量不是很大,完成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 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则在工作量接近结束时,老板找理由终止合同,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报酬就要受到影响,且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