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 。各地的赔偿标准由各地政府自行衡量 。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咨询当地政府 。征收土地的 ,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因此,养殖场被征收按照下面规定进行赔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 ,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养殖场拆迁常见套路
1、养殖场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且无补偿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依法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以 , 以无规划许可等名义拆除养殖场且不予任何补偿属于违法!
2、以环保为由关停养殖场,不给予任何补偿 。根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退一万步讲即使因划分禁养区、开展环境整治等公共利益需要,而要求自行关停拆除养殖?。?疤崽跫?彩且婪ǜ?韬侠怼⒑戏ǖ牟钩?。
3、将养殖场列入禁养区,不给予任何补偿 。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1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 。禁养区是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划定的,拆迁方并无权进行划定 。根据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可知,要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同时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 。因此,在遇到这种情形时,一定不要着急,需要先了解一下自己的养殖场是否属于禁养区的范围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 , 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 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在养殖场拆迁评估中 , 可能涉及到以下一些赔偿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事项和标准会因国家、地区以及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项目:
土地补偿费用:包括被拆迁土地的市场价值、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等 。
养殖设施补偿费用:包括养殖场的围栏、畜舍、设备等的评估价值,以及拆除费用 。
【国家征地养殖业如何补偿】
动物补偿费用:针对被拆迁的养殖场中的动物,可能会涉及动物的市场价值、疫情防控处理等费用 。
植物补偿费用:如果养殖场涉及到农作物、果树等植物,可能会涉及到植物的市场价值、收成损失等费用 。
临时安置费用:对于被拆迁的养殖场主或员工,可能需要提供临时安置的费用 , 包括住房、交通等 。
生计补偿费用:对于养殖场主或员工因拆迁而失去收入来源的情况,可能会提供一定的生计补偿费用 。
环境治理费用:养殖场拆迁后可能需要进行环境治理工作,包括水源保护、土壤修复等费用 。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事项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地区的法规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养殖场拆迁评估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拆迁补偿专业机构,以了解适用于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赔偿标准和要求 。需要做评估或相关问题咨询请私信联系 。
法律主观:
养殖场 拆迁补偿 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 , 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 1、对地的补偿; 2、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3、停产停业的补偿; 4、合理的 拆迁 费用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 并安排被 征地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 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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