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同其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是

债务债权关系
补充资料:
债务人(debtor) ,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
【企业同其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是】
债权人法定义务: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 , 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
债权人合法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 , 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 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二、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 , 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 , 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 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 , 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 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
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模拟试题(一)公司目标考核,没完成工作如果加班要给加班费吗
不给 。
无需给加班费情形
一、周休日加班并安排补休的情形
在《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做出了解答: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若标准工时外的周休日安排加班后,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当支付加班费 , 而用人单位安排补休的,不属于应当支付加班费的情形 。
二、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照常工作的情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 ,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 ,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 , 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
三、实行综合工时制不超过总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形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支付加班费 。由此可以看出,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只要在计算周期内不超过总的法定工作时间的,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不用支付加班费 。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 , 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 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可以看出,不定时工作制度岗位的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 , 一般没有加班费 。但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 , 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工资 。”即在上海的地方政策中,不定时工作制岗位法定假日加班的 , 企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
四、参加单位值班的情形
关于值班待遇问题,各地也各有差异 。上海市高院也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6)17号)中,做了如下解释:“(一)以下情形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1、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2、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二)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
五、非全日制岗位双休日工作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平均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工作时间,超出法定的一周总工作时间一般应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在每周24小时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因此,实践中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双休日的问题,也不存在支付双休日上班的加班费问题 。
六、劳动者工作效率低引起的单方面超时工作的情形
从加班的法律定义来看,是指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提供的劳动 。也就是说加班必须是“经用人单位同意”或“用人单位安排” 。据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和劳动者单方超时工作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笔者认为,劳动者超时工作时间不能直接认定等于加班时间,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判别 。若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量大于标准时间的工作合理工作量,则劳动者的超时工作应当认定为加班;反之,若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量是合理的,由于劳动者工作效率低而引起的超时工作,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 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 项选择题 1.「答案」AC 「理由」?。?)《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 , 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 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 。2.「答案」A、B 「理由」?。?)《合同法》第 367条 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故A项正确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故B项正确 。?。?)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 运输合同是 诺成合同 。这也符合 理论界的一般认识 。故C项错误 。?。?)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因此排除A项 。?。?)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 , 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 B、C、D正确 。4.「答案」B、C、D 「理由」?。?)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5.「答案」A、B、C、D 「理由」?。?) A项讲了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 , B、C、D项讲了特殊缔约方式 。(2)政府采购合同是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故A项正确 。(3)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广告可以构成要约 , 悬赏广告是广告之一种,故B项正确 。?。?)招标投标方式和拍卖方式,是竞争缔约方法,受《合同法》调整,故故C、D项正确 。6.「答案」A、B、C 「理由」 依据《合同法》第366、406、211条的规定 , 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 , 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 , 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租赁合同不约定租金,那么就成为借用合同了 。7.「答案」A、C 「理由」(1)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 。有对价的合同,如无特别规定均为诺成合同 。因此选择A项 。?。?)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因此可以排除B项 。?。?)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都是有偿的、诺成性的 。因此选择C项 。?。?)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 , 因此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有偿的,但《合同法》特别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 , 排除D项 。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单项选择题
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 , 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 。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 , 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 。请问 , 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 B、合同未成立 , 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得了一致
3.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 。乙于5月1日寄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 , 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 。该何时生效?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4月11日B.5月8日4月11日 C.5月9日4月14日 D.5月10日4月14日
(二)多项选择题
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 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A.要约被撤回B.要约被拒绝
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 。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 。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 。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 因为要约已被撤销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到达时成立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3.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 C.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
4.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的效力()
A.附条件地接受要约 B.撤回的通知与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人D.被依法撤销
5.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为要约邀请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理由」 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 。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 合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一样,是诺成 性合同 。诺成 性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性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 , 合同为诺成 合同 。根据以上三点,排除ABC,肯定D项 。
2.「答案」B「理由」 (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 。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故排除C、D项 。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 , 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3.「答案」B「理由」(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的行为时生效” 。以信件的方式,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 。因此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通知 。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 。因此,该应于5月8日生效 。?。?)《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因此,期限应以4月11日开始 。综上,B项正确 。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理由」 要约被撤回 , 阻止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 。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 。故B项正确 。要约的有效期届满 , 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 。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D项 。
2.「答案」B、C 「理由」?。?)《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为准备工作 。”甲的要约中有期限 , 因此可能被撤销 。故排除A项,肯定B项 。?。?)根据《合同法》第25、26条的规定生效时合同成立 。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故肯定C项 。?。?)合同生效,甲方拒绝履行,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的责任 。
3.「答案」A、C 「理由」(1)李、张二人之间未达成合意,两个表示意思不一致,即(要约与不一致),合同未成立 。故肯定A , 排除D项 。?。?)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 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李、张之间的合同根本未成立,因此排除B项 。?。?)张某因自己的认识错误 , 产生了错误行为,构成过失侵权,因此肯定C项 。
4.「答案」A、B「理由」(1)附条件的原则上构成新要约 , 除非所附条件是非实质性条件 。因此选择A项 。?。?)撤回的通知与同时到达要约人使不能发生效力,因此选择B项 。(3)撤回的通知晚于的到达,受要约人应当承担此风险 。因此排除C项(4)D项自相矛盾,不允许撤销,否则赋予当事人以任意撕毁合同的权利,因此排除D项 。
5.「答案」A、B、C「理由」(1)《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故A、B、C项正确 。?。?)悬赏广告要么为要约 , 要么为单独行为 , 一般不认为是要约邀请,(作者认为悬赏广告是要约),故排除D项 。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一)单项选择题 1.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儿子大学毕业分配北京后的十天内腾出房屋 。这一协议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C.延缓期限的合同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 , 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 , 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 。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 , 请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履行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B.倒卖合同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一、单项选择题
3.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 , 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 。A.债权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法被撤销的 , 该行为自始无效B.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法被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C.债权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法被撤销的 , 该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D.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 , 依法被撤销的,该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
1.依据有关规定 , 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B.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C.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D.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2.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是() 。
A.中止履行B.追回已在途中的货物C.追回已在途中的货款 D.解除合同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理由」(1)A项正确 , 因为双方在合同中附有一个发生与不发生不确定的事实,来决定合同效力的丧失 。?。?)B项错误 , 停止条件又称为生效条件,这与当事人的本意不符 , 当事人的本意在在何种情况下消灭合同的效力 。(3)C项错误,延缓期限又称为生效期限,理由与第(2)项相同 。?。?)题干所说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不是附期限的合同 。期限必然届至,而李某的儿子是否能考上大学是不确定的事实 。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理由」 (1)《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 ,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故B项正确 。(2)《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故C、D项正确 。(3)题干交待的很清楚,周某与程某之间是“寿”字图的买卖,而非债权的转让,故排除A项 。
2.「答案」C、D 「理由」?。?)《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 , 肯定C、D项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是无效合同 。因此,刑事欺诈、刑事胁迫产生的合同,必然是无效合同 。刑事欺诈、刑事胁迫 , 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利益,同时侵害了国家利益 。A项应当排除 。?。?)我国《合同法》允许有偿转让合同债权、债务,因此应排除B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理由」 撤销权是针对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因此A、C项错误,B项正确 。《合同法解释(一)》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 , 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 , 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故D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2.「答案」ABCDE「理由」 (1)《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 , 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据此,肯定AB项 。?。?)《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 , 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因此,肯定C项 。?。?)《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 , 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故肯定DE项 。
3.「答案」A、B、C 「理由」 (1)中止履行,出自《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 。故A项正确 。?。?)不安抗辩权中包括看“追回权”,故B、C项正确 。?。?)解除合同是行使不安抗辩无效最后的一种措施,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是债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通常是债权人的行为 。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卖方)与乙(买方)于2001年1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同年1月10日发货 , 乙同年2月18日前付款,由丙接受乙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乙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人提供保证 。至同年3月1日,甲通知乙和丙已将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丁公司 。通知要求乙向丁还款,由丙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已知条件,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因当事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B.合同债权转让无效 C.合同债权转让有效 D.丙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下列情况可以抵销() 。A.银行依照约定,在债务人的帐户扣划欠交的贷款 B.李某欠王某3万元石灰款 , 王某欠李某2万元餐费,双方债权均到期,王某主张债权时 , 李某主张抵销,只还1万元 C.韦成公司欠理想公司500台电脑,理想公司欠韦成公司43 张硬盘,双方达成协议,互相抵销 D.卫某找齐某要欠款7万元,齐某逃跑不知去向,王某找保证人吴某,吴某以卫某尚欠齐某租房费1万元为由,只还王某6万元
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况,债因混同而消灭() 。A.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 B.甲法人(债权人)与乙法人(债务人)合并 C.丙(非法人组织)被?。ǚ欠ㄈ俗橹?┪?蘸喜ⅰ?.戊(非法人组织)乙(非法人组织)新设合并
2.依据《合同法》 , 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C.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经催告仍未履行
D.预期非根本性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