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主观:
一、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裁减人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因 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二)与本单位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 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如果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北京市 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 , 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 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 续签劳动合同 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中:九级10个月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工伤索赔期间合同到期的话公司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坚持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实质上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所以在最终的索赔项目当中还应该给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此外还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残疾的话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工伤赔偿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可以,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二、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
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的法定情形当中就包括,因工伤在医学观察期或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这种情况,总之,在工伤事故当中公司各方面都是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且职工本人最好是不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等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根据自己的能力情况再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