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威海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威海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1、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1)普通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100元,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在一级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

2)特定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300元 , 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
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按一档、二档缴费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500元、10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1000元、二档缴费1500元 。

2)特定门诊慢特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 。

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报销比例为8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治疗一档缴费报销比例70% , 二档缴费4万元以内报销比例75%、4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6个病种患者,按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60%,按二档缴费的4万元以内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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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