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定价决定

扬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定价决定

扬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定价决定及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市发改委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并于听证会后向市政府提交调价请示和听证报告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定价决定及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一、定价决定
民用天然气第一、二、三档价格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2.98、3.58、4.17元,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调整为3.28元 。阶梯价差比例调整为1:1.2:1.4 。对困难群体的优惠 , 调整为每月每户免8立方米 。调整后的价格 ,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 , 此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程序合法 。95%的参加人同意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听证会各方意见,并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 。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定价决定】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