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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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提供要件
①相关病例资料(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生育登记单(资料来源:申报人)
③出生医学证明(资料来源:申报人)

④结婚证(离婚证)(资料来源:申报人)
⑤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子女的,最低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