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项目 广东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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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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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项目 广东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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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第十二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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