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电话 兰考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兰考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一、保障对象
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保障标准
(一) 起付线 。1.1万元(剩余合规费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 , 只负担一次起付线 。

(二)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 1.1万-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 , 按 60%报销;10 万元以上部分 , 按 70%报销 。
(三) 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 万元 。
【兰考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电话 兰考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四) 倾斜政策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享受“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起付线降低为 0.55 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分别为 0.55 万元- 10万元(含 10万元)部分,按 65%报销;10 万元以上部分按 75%报销;取消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