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起南京调整二次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额度

2023年12月1日起南京调整二次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额度

11月3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将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 , 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2023年12月1日起南京调整二次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额度】

即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 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 , 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能获得的最高额度 。
《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