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申请公租房对车辆的要求 赣州公租房申请对汽车有什么要求


汽车条件
1.拥有排气量1.6L(不含1.6L)以上 , 或购置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车辆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购置价以新车发票为准 , 大中型客货车辆除外);
2.新车购置价采用新车发票中的含税价;大中型客货车除车辆登记证载明的营运车辆外,均视为普通汽车;二手车购置价应以新车购置价为准,若新车发票遗失 , 应提供二手车交易相关证明,并以同款车型上市当年厂家发布的新车指导价为准 。

3.申请家庭拥有小型货车(皮卡)等车型,用于谋生 , 其运营收入已列入计算家庭年人均收入 , 且该车为本家庭唯一汽车的 , 可视为营运小型汽车 。
4.申请家庭最多拥有两辆小型汽车 。若乘用车的排量及价格均符合现行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且两辆小型汽车新车购置价的总和不超过10万元,可视为仍符合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

补充内容:
申请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1)廉租住房申请资格:户籍在市中心城区(现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所辖街办或乡镇及其他同级管理机构)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镇低保家庭,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②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低保户 。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中心城区户籍的 ,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无中心城区户籍的,至少有一人应在中心城区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 , 提供在中心城区的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 ,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均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②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760元 (含)以下,且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储蓄存款为39275元(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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