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居民医保困难人员参保资助调整了吗?

咸阳市居民医保困难人员参保资助调整了吗?

【咸阳市居民医保困难人员参保资助调整了吗?】全省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不低于个人筹资标准的50%,我市巩固提升定额资助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15元(淳化县为省级重点帮扶县,其标准为255元),达到个人缴费标准的57% , 进一步兜牢民生健康底线 。

一、待遇报销卡的处理
(1)“两病卡”办理:乡镇卫生院将已纳入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医保体系,办理“两病”报销卡 。新筛查的“两病”患者,在镇村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纳入公费医疗保障体系,即时办理“两病”报销卡 。

(2)门诊33种特殊慢性病的处理:慢性病应按照审批流程和诊断标准及时处理并在系统中申报 。对贫困人口、行动不便、特殊病例临床诊断明确的“三类人”,不降低诊断标准,由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以上医师出具诊断证明 , 由县级专科医师审核,按医联体管辖范围继续执行简化程序 。

二、慢性病报销政策
(1)“两病”报销:镇卫生院50%,村卫生室60% 。高血压和糖尿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患两种疾病的可累计 。
(二)33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202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较以往有所调整 , 主要有:
起付线:类疾病起付线在800元以内,、类疾病无起付线 。同时取消两个医疗机构的限制 。
报销比例:一、二类疾病 , 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三类疾病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按70%的比例直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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