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备案至哈尔滨市住院时无法直接结算原因

已办理备案至哈尔滨市住院时无法直接结算原因

哈尔滨市主城区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属于黑龙江省省本级异地定点机构,参保人在办理备案时需要选择备案至“黑龙江省省本级”,可以在以上城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医保待遇 。
哈尔滨市主城区外其余县域内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属于哈尔滨市异地定点 , 参保人在办理备案时选择备案至“哈尔滨市”,可以在主城区之外的县域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医保待遇 。


【已办理备案至哈尔滨市住院时无法直接结算原因】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具体信息 。
哈尔滨市主城区包括:
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平房区

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 , 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500元;
住院待遇,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会有相应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240元,医保范围之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480元,医保范围之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20元 , 医保范围之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0% 。
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