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大病保险的分段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咸阳大病保险的分段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落实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一.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1)起付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分段按比例报销 。

(2)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落实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二. 住院待遇

1. 省内、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住院报销标准:

2. 省外住院报销标准
(1)病种结算疾病费用限额和报销限额按相应的标准执行 。
(2)计划性剖宫产术、自然临产阴道分娩单胎顺产接生(限产科建设达标定点医疗机构)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费用 , 医疗保险基金报销60%,基金报销限额分别为4200元、1600元 , 超出基金报销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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