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离婚冷静期多少天结束 东营离婚冷静期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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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多少天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东营离婚冷静期多少天结束 东营离婚冷静期多少天】2、离婚都适用冷静期吗
冷静期只适用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根据《民法典》规定 , 夫妻-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撇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时间 ,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 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