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市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范围

2023年济南市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范围

2023年济南市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范围
【2023年济南市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范围】一、为什么要调整缴费基数?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 , 下限为4242元 。2023年1-7月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是用的暂行标准(下限4378元、上限21888元),所以,现在需要对1-7月社保费差额进行调整 。

二、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单位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378元、高于21207元的,社保部门批量自动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 。9月份还未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9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 。9月已经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10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 。2023年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在4378元和21207元之间的 , 不作调整 。差额部分退费业务均由原缴费单位代办退费 。
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企业已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此外,已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受伤前 (不含受伤当月)的缴费基数不再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