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哪些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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