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条件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中心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应提交本人有效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 。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万丰路与钟楼大街交叉口西北100米
咨询电话
【2023张家口电子离婚证办理条件 张家口离婚登记处在哪】0313-3051808
- 张家口各县区医保经办电话汇总
- 2023张家口公积金提取方式 2023张家口公积金提取方式是什么
- 2023淄博齐惠保的保障内容有哪些
- 张家口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服务办理流程
- 淄博齐惠保细则 2023淄博齐惠保参保条件
- 2023韶关社保灵活就业一个月交多少钱
- 淄博齐惠保服务电话 2023淄博齐惠保理赔服务网点
- 2023嘉兴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嘉兴市创业补贴
- 德阳可以申请电子驾照吗 德阳电子身份证在哪可以用
- 广西2023年下半年书画等级考试报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