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秦都区公租房复审核 咸阳市公租房复核时间

咸阳秦都区公租房复审核 咸阳市公租房复核时间

每年12月31日前 , 街道办或所在单位,要对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或个人,进行复核 。
根据复核结果 , 符合继续保障条件的,由街道办或所在单位签署复核意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年度复核不符合继续保障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后,取消该家庭或个人保障资格,收回住房 。复核及退出情况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

申报条件及保障对象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 。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以下均称为申请家庭 。
2、住房困难家庭 。家庭或个人在本市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
(二)保障对象
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2、新参加工作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4、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咸阳秦都区公租房复审核 咸阳市公租房复核时间】5、其他需保障人员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