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使用

湘潭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使用

湘潭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指南如下:
一、使用方法
参保人员绑定操作成功后,被绑定人就医时出示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选择使用共济个人账户,即可使用主账户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

(注:主账户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出,无法调取使用被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余额 。)
二、绑定解除:

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 主账户人因跨市州流动就业或其他原因转移、终止职工医保关系的 , 家庭共济关系应及时解绑 。
三、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四、特别提醒: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报销额度”,而是个人账户里的累计资金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 。
【湘潭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使用】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一定不要冒用、盗用家属或他人社保卡,避免构成欺诈骗保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