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泗洪县城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取得县城区常住户籍
【泗洪县城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3.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在县城区无私有房产 。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计算,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