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试用期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宿迁试用期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宿迁试用期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2023宿迁最低工资是多少?
2023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280元 , 第二档:2070元,第三档:18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2元 , 第二档:20元,第三档:18元 。宿迁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为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