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心城区人才住房购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符合人才住房申购资格条件的申购人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ganzhouzhubao.com)”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进行线上申请 ,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婚姻佐证资料(已婚的上传结婚证、离异的上传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未婚的上传未婚承诺书)、社保缴纳证明(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续签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 。
补充内容:

1.个人申请 。符合人才住房申购资格条件的申购人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ganzhouzhubao.com)”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婚姻佐证资料(已婚的上传结婚证、离异的上传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未婚的上传未婚承诺书)、社保缴纳证明(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续签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 。

2.大数据比对审核 。申购人提交申请后,通过大数据接口审核不动产、婚姻、社保、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等情况 。
3.用人单位初审 。大数据审核通过的,用人企业(单位)负责核实申购人提交的资料,线上签署初审意见并确认提交 。
4.产权单位审核 。由人才住房产权单位审核申购人租赁合同履约情况,对存在欠缴租金物业费,违规使用人才住房等情况的,则由产权单位退回其申请 。

5.部门联审公示 。产权单位审核通过的 , 由市人才住房办牵头组织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对人才层次有调整的申购人人才类别进行认定,并结合大数据审核结果和人才类别认定结果对连续服务年限、续签劳动合同情况等申购资格进行复核 。对审核合格的申购人,在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公示5个日历天 。
6.通知确认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购人,市人才住房办向人才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及申购人分别下达《市中心城区新建配建人才住房申购资格核准通知书》,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三个月,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 , 核准通知书自行作废 。
注意:
【1、本细则所称的中心城区包括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不含南康区和赣县区 。
2、本细则所称的人才住房,是指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和中心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 。不包括政府定向配租的人才公租房、企事业单位自建人才住房等】
【赣州中心城区人才住房购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