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至4级(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岳阳市工伤1至4级 岳阳市工伤1至4级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 岳阳市工伤5至6级伤残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 岳阳市工伤鉴定为7至10级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 愿所有美好如期而至啥意思 愿所有美好如期而至意思
- 工伤护理费是多少一天 工伤护理费用一天多少
-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是谁的名言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是什么意思
- 丹东工伤赔偿标准 丹东工伤哪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 2023宝鸡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范围 宝鸡人社局工伤保险
- 台州工伤职工退休后还能领伤残津贴吗?
- 梅州市工伤康复确认申请条件 梅州市工伤鉴定所
- 工伤康复申请一般几天审批下来 梅州市工伤康复确认申请流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