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
【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3-2302958
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和人才)服务分厅综合服务窗口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