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宁夏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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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习对象
1、具有宁夏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2、具有我区户籍年满16-24岁失业青年 。上述青年的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见习岗位要求 。

二、见习范围及期限
凡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未就业青年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见习基地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后 , 见习者自主择业 。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现行标准为:永宁县每人每月1840元 。青年见习期间,人社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并为见习青年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

四、见习生社保补贴
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
五、报名方式
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 , 点击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
六、咨询电话
【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宁夏毕业生就业服务网】0951-801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