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泰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泰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 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依据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300%和 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泰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山东省发布《关于公布 2022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 号) 文件2022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84831 元,据此,我省 2023 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 21207元 , 下限为 4242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