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流程

肇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流程

肇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
2.受理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 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情况在所属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的,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加具核实意见 , 上报上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3.审查 。上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其他记载事项”页面上标注“就业困难人员” , 并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加具审核认定意见 。经过审核认定的申报材料返回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4.决定 。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 , 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
5.制证与送达 。对准予许可的 , 在申请表上加盖实施部门印章,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证件送达申请人 。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2.受理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情况在所属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的,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加具核实意见 , 上报上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肇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流程】3.审查 。上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其他记载事项”页面上标注“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加具审核认定意见 。经过审核认定的申报材料返回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4.决定 。经审查 , 对审批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部门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 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
5.制证与送达 。对准予许可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实施部门印章 ,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到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证件送达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