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公司董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如果为进行非法活动 , 而挪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 , 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行为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挪用公款罪多少钱能立案 挪用多少公款可以立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 挪用公款8千最多判多久 挪用公款8万是判多久
- 挪用公款罪20万 判几年 挪用公款20万如何判刑
- 挪用公司钱写借条 有借条算挪用资金吗
-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 挪用公款有死刑吗
- 挪用公款多少可以报案
- 挪用公款30万没有借条如何定性
- 贪污挪用公款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 挪用维修基金是刑事犯罪吗
- 刑法中挪用资金的刑期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