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基层民办教师申请安居房资格条件及材料一览

海口基层民办教师申请安居房资格条件及材料一览

【海口基层民办教师申请安居房资格条件及材料一览】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民办基层学校,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需提 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口本;

(4)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5)事业单位、聘用单位(民办学校)聘用合同;
(6)《海口市基层教师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基层服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