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莱阳东昌区域 莱阳城建热力收取2023供暖期采暖费的通知


2023-2024年度采暖期收费工作已开始,现将今年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日期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
二、收费标准
执行莱阳市物价局《莱价字[2008]19号》文件规定,标准如下:㈠、居民供热价格22元/㎡ 。㈡、非居民供热价格33元/㎡ 。
三、缴费方式
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用户持“用热证”或“用热代码”进行缴费 。
1、用热代码:已办理“用热证”的用户,原用热代码前加“3” 。如原代码为“00001”,则新代码为“300001” , 或在城建热力公众号查询用热代码 。

2、未办理“用热证”的用户 , 用“用热代码”缴费 。新小区将在小区张贴通知告知,或在城建热力公众号查询用热代码 。
【原莱阳东昌区域 莱阳城建热力收取2023供暖期采暖费的通知】3、用热代码查询:所有用户可关注“莱阳城建热力公众号”--卡号查询--输入收费系统中预留的电话号码验证后查询,或通过往年缴费票据查找 。
代收银行及缴费方式如下:

四、其他事项
 ?。ㄒ唬┕┤缺ㄍ#?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
本采暖季不用热的用户应在10月17日之前办理停热手续 。
1、可在城建公众号“自助服务”办理 , 输入收费系统中预留的电话号码验证后报停;

2、持“用热证”到我公司(原东昌收费大厅)办理 。未按规定时间报停的用户,在试压及供热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ǘ?┯萌嚷剩?
1、首次申请供热的住宅小区 , 用热率必须达到30%及以上方可办理供热相关手续;
2、已办理供热手续的住宅小区,用热率不足30%的单元楼不予供热;30%以上(含30%)的单元楼,参照烟台市的做法,可与我公司达成协议后供热,并加收10%的热损费,但不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用热率达到50%及以上的不加收热损费,并达到供热标准 。(原则上于采暖费收取工作结束后核准加收,用户可在公众号缴纳;如选择在下一采暖期补缴需至收费大厅现金或银行卡缴纳)
 ?。ㄈ?┐?舐ァ⒒崴?扔萌?
阁楼及会所等与主楼暖气串联 , 需报停的用户,必须具备分户关闭条件或自行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缴费供热 。
 ?。ㄋ模┩?昵贩眩河没?枳孕械匠墙ㄈ攘??镜谝环止?臼辗汛筇?纸鸹蛞?锌ㄒ徊⒔汕搴蠓娇晒┤?。
 ?。ㄎ澹┣胗没ё跃醪鸪?抑邪沧暗姆潘?Щ蜓?繁?nbsp;, 严禁排放供暖系统里的水,一经发现不予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