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由谁承担的? 保全费

保全费由谁承担的? 保全费


保全费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保全费由谁承担的? 保全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