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开封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

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开封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

开封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
【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开封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开封将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由原来的13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46元,其中:124元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22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再支付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向参保居民收取一般诊疗费(含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费和药事服务费) 。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 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60% , 年度报销封顶线为每人440元 。
定点范围更加规范
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门诊统筹定点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家村卫生室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经卫健部门批准增设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可纳入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视情况临时开通其他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医保结算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