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费由谁负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费由谁负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 ,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费由谁负担】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 ,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