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广宁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肇庆广宁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肇庆广宁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写《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2.收入证明;

3.住房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还需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住房证明和关系证明 。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 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 。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永青、圣堂、五一、护国、红星居委,南街镇政府,县住建局领取或在肇庆市广宁县住房保障网站上下载
【肇庆广宁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哪些材料】广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