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秦皇岛市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问:秦皇岛市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答: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
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到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产假、延长产假、终止妊娠节育假、施行节育措施假期限执行 。
申报注意事项:
1.无需上传产前检查发票,产前检查费用与生产费用在医保中心审核时合并支付 。
2.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 , 需先选择“生育待遇申报人类别”,生育待遇申报人类别选择“配偶”后,再进行信息填写 。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失业保险代缴人员暂时不支持网上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