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华能兰州热力供暖缴费通知 华能兰州热电有限公司


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为确保2023-2024供热季供热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现正式开展供热缴费及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供暖时间
打压注水: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0月22日(用户家中需留人,以免管路泄露造成损失)
正式供热: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兰州市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
二、供热收费政策标准
供热价格及相关政策均执行《兰州市物价局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办发[2018]45号文)(以下简称“计量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各小区均实行热计量收费模式 。
(一)收费政策
按照计量收费标准第五条第一款“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在供热开始前,应向供热单位按照现行面积热价预交全额热费 , 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 , 需退还或补收热用户的热费,在供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成”的相关要求执行,用户需在10月31日前全额预缴面积热费 , 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实行多退少补,退费部分转入下年度采暖费 。

(二)热费价格标准
1、全额热费:全额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2、基本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5)
一类建筑: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
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9.2元/月.平方米×30%×5个月=13.8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3、计量热费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
计量热价:
一类建筑:居民住宅计量热价47.43元/吉焦 。
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87.28元/吉焦 。
三、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大名城-江山轩、大名城-明月轩、大名城-云海轩、红星天铂小区上季欠费由各小区物业单位负责回收 。2021-2022供热季大名城-悦府小区欠费由悦府小区物业收缴,用户需向物业咨询缴纳,未在用户信息查询中显示 。

本季热费用户可通过扫描下方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用户供热账号可通过查询二维码自行查询,缴费时请认真核对账户信息),用户历史欠费及本季热费均缴清后方可开栓供热 。
用户信息查询码
供热缴费码
五、管理维护
新接入小区的小区内二次网及户内供热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全程协助管护,热源及小区换热站内供热设施由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管理维护 。

已经过一整个供热季供热考验的小区 , 用户户内供热设施由业主自行管理维护 , 其余供热设施在验收合格后由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负责管理维护 。
六、客户服务
供热期间 , 用户可通过客服热线进行业务咨询或进行投诉 , 客服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 。
客服热线:0931-5305043
因目前使用的用户数据为开发商提供 , 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为确保用户数据真实有效,现正式开展用户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请各热用户务必尽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及时填报用户相关信息(联系方式必须为户主手机号码),未提交用户信息的房屋 , 可能存在后续无法缴费的风险 。
七、温馨提示
(一)我中心将在热费缴纳模块中公示用户本供热季起始抄表数据,用户可自行核对,若发现就地显示数据与公示数据不一致,请尽快致电客服热线申请复核,以免造成结算数据偏差 。11月1日正式供热后,我中心将不再受理起始抄表数据复核申请,视为用户已认可供热季起始抄表数据 。
(二)供热期间,请用户应按需调整室内调节阀,确保室温维持在舒适范围,因我中心供热参数较高,若用户长期保持高参数用热,易出现预缴热费不足的情况 。
(三)因开发商热计量表计安装质量问题,个别用户可能存在热计量表计与相邻用户热计量表计接反的问题,请存在此问题的用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复核处理 。
(四)2023-2024供热季 , 首次供热用户均需开展长期供热考验,以确保开发商新建供热设施满足使用要求,若用户未开展长期供热考验,我中心将视为该用户认可供热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后续若因此出现影响供热质量及安全问题 , 将对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五)为确保按期缴费用户的用热权益 , 10月25日,我中心将安排对已缴纳全额热费的用户集中开栓,10月25-10月31日间缴费的用户 , 我中心将在2-3个工作日内分批开栓,11月1日后原则上不开展供热开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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