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要求

洛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县直一幼、县直二幼、县直三幼、县直四幼按照县教体局规划划片招生,县直五幼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城区各民办幼儿园按照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办公室招生要求招生,各乡镇幼儿园按照乡镇中心学校要求招生 。以户籍所在地和房产证(居住证)为依据 , 以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园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幼儿 。

城区四所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区域如下:
县直一幼招生区域:
1.户口本户籍首页显示为洛宁县城关镇西关村且幼儿页显示为出生申报的适龄幼儿予以报名 。
2.居住在翔梧路(及延伸线)以西、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洛宁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
【洛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要求】
县直二幼招生区域:
1.居住在翔梧路(及延伸线)以东、建设路(及延伸线)以西,户口在洛宁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及职工子女 。
2.城关镇西街村出生申报户籍的适龄儿童(2021年8月31日后他所移入西街村的儿童户籍,不予受理)

县直三幼招生区域:
居住在京宁路以西(及延伸线)的洛宁县城区居民子女 。
县直四幼招生区域:
王范回族镇户口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
(二)应入尽入原则 。县直、城区、乡镇各幼儿园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计划上报教体局,确保应入尽入,就近入园 。非普惠性幼儿园可面向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招生,无证幼儿园不得招生 。
(三)普及普惠原则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园所实际情况尽可能扩大招生规模 , 确保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园需求 。
二、招生对象
设置托班的幼儿园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两周岁半的幼儿 。
未设置托班的幼儿园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