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订立原则有哪些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的思想素质在各方面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因而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 。那么,家政服务合同订立原则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家政服务合同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
家政服务合同从形式到内容都必须遵守法制法规,不能有任何违反现行法律的地方 。
2、平等原则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完全平等的关系,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不应出现对某一方显失公平的现象 。
3、自愿原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不能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对方签合同 。
4、协商原则
双方必须充分协商,不能采取欺诈、逼迫等方法 。
家政服务发展特点:
1、市场,据初步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业各类服务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年营业额近1600亿元 。从家政服务企业规模看,大部分企业营业额在50万元左右,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年营业额已达1000万元以上 。
2、服务内容,家政服务涉及20多个门类,200多个服务项目 。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特点,家政服务也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态势 。传统的保洁、搬家、保姆等项目不断细分,月嫂、陪护、聊天、理财、保健等服务不断成为家政服务的主要内容 。
3、连锁经营,现代流通方式在家政服务企业中得到快速推广 。多数企业已改变原来的单店经营模式,积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服务网络逐步向全国甚至国外延伸 。一些企业经营门店已达到50家以上,实现了跨区域连锁化发展 。
4、专业化,近年来,专业化程度高的家教、理财、保健等新兴服务进入家政服务范畴,月子护理、搬家、保洁、婚介等传统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也开始重视家政服务人员的学历和培训水平 。
5、服务质量,家政服务业的多样化快速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质量、个性化和安全便捷的服务享受 。年迈双亲可以得到温馨照料和陪护,婴幼儿童得到细心看护和教育,繁杂的家务得到专业料理和服务,家政服务已成为服务百姓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