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估损定价的依据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拥有汽车的家庭越来越多,同时各种交通事故也如影随形 。那么在车辆估损定价时,车辆估损定价的依据有哪些?
车辆估损定价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和国家计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用相应的标准和计价办法,对事故损失车物进行勘验、鉴定,并确定损失价值 。
保险车辆出险如何估损?
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确估损坏程度和定价方案,习惯上称之为“估损”,按你和保险公司的约定,估损应依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办理,即: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应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
根据这个条款,可以认为估损中有以下二条原则:第一是协商定价原则,第二是尽量修复原则 。如果是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话,保险人有核定或拒赔权 。
所以,和保险人协商的“估损”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 。但在实务中,各有关方面由于各自不同的利益、立场,会发生一些争议 。修理价格过高,对保险人当然是损失,而对被保险人同样是损失 。
即使车主投保了附加的“不计免赔特约险”而不需支付5%-20%的免赔额,但到下一年年度投保,保费可能就要增加;当然修理价格过低,汽车修理厂无利可图,车辆也难以恢复到损坏以前的状态和使用性能,对被保险人而言,也是一个损失,并且又会使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诚信发生怀疑 。
但如果协商不成,损坏车辆老躺在汽车修理厂,车主焦急的心情也能理解,不一样的修理厂对同一损失的鉴定结论和修理费用会有差异 。所以,选定一个专业的中立的权威鉴定机构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关键 。
【车辆估损定价的依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