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裸奔如何处罚


裸奔指脱去衣服在公共场所裸体奔跑的行为 , 亦即一种公开裸露行为 。很多人公开在公共场所下裸奔 , 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抗议 , 也有的是精神不正常人士 , 那么在公共场所裸奔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 , 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 情节恶劣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在公众场所 , 特别是大庭广众之下 , 故意裸露身体 , 这样的正常成年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 这种行为扰乱的是正常的公共秩序 , 侵犯了良好的社会风俗 , 违背了社会基本道德观念 。
在风景名胜区故意裸露、暴露自己的身体 , 拍摄不雅照片的 , 情节恶劣的 , 应将依法处理 。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当众裸露生殖器官的可以处罚 , 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 , 猥亵他人的 , 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 情节恶劣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如果故意裸露行为的实施者是精神病人 , 那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 不予处罚 , 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 应当给予处罚 。
如果在公共场所裸奔那么处罚标准如上 , 所以说要多了解裸奔等相关知识 , 对于这些公共场所犯罪小知识要多加了解 , 这里有很多相关知识可供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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