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 ,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第二十条规定 ,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村耕地征用补偿标准:水田平均补偿9万元/亩 , 旱田平均补偿5.3万元/亩 。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水田平均补偿9.9万元/亩 , 旱田平均补偿5.8万元/亩 , 菜田平均补偿15.6万元/亩 , 对于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征用赔偿为13.38万元 。
农村土地征用手续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 , 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 , 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 。在告知后 , 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 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2、开展实地调查
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 。
3、确认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在调查确认中 , 对拒不在调查表中签字确认的 , 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村、组有关人员签字见证调查结果 , 也可以采用照相、摄像等取证方式 , 并将结果予以公证 , 作为实施征地补偿的依据 。
4、告知听证权利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 , 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 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 , 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逾期未提出的 , 视为放弃听证 。
5、征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供地方案等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
6、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 , 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 , 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其中 , 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 , 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
7、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 , 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 , 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
请问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土地的 ,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 征收土地的 ,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农村土地征地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补偿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 ,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 ,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