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里的自相续什么意思( 二 )


从五种他圆满中,前三种佛已出世、传讲妙法、佛法还没有隐没,但如果自己没有皈依佛门,一种圆满就不具足了;既然没有皈依佛门,善知识慈悲摄受也就谈不上,这样一来,两种圆满都不具足了 。五种他圆满中若只剩下三种,学佛绝不可能成功 。有些人虽然皈依佛门,被善知识也已摄受,可是心经常反复不定,一旦对法失去了兴趣,天天靠外力来约束,也是不现实的,到了一定时候,你的“老虎皮”就会脱掉显露出原有的丑陋面目 。尽管你皈入佛门,若只是表面上得点法,也算不上是真正的佛教徒 。很多人认为,自己办了皈依证、取了法名,在某某上师面前得过灌顶、求过法,就是实至名归的佛教徒 。其实这也不一定 。为什么呢?因为大乘法和小乘法并没有落实到你的行动上,你内心尚未生起这样的信念 。所以,你自认为是佛教徒,也不一定是佛教徒 。
所以说即使单单具足十八暇满也有很大困难 。

请问佛法里自性是不是真正的我,那什么是自性?简单的说自性就是我们本来的样子
佛性即自性 灵光独照 灵明洞彻 不染一尘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寂而常照 照而常寂 无所不知
无所不晓 具足一切智慧 圆满一切功德福报 湛寂常恒
不动不摇 常住不变 包含万物 随缘不变 不变随缘
佛的三藏十二部 八万四千法门讲得皆是每个人本身具有的这个宝贝 ----自性 只是我们忘记了 佛来提醒我们
打开自性的方法叫佛法
有关的内容在金刚经 六祖坛经 楞严经
自性
(一)(梵svabha^va,藏n%o bo n~id)指诸法各自具有的体性或体相 。‘差别’或‘共相’的反义词 。法相家谓之为自相 。为现量智所缘;克实说来,所谓自性,唯指事物本身不通其他的性质,或称一切法不可言说处为自相、自性 。又,通常只有圣智冥内、得法本真的现量所缘之法的体相,可以称为真的自相,其他的一切法由于是假智且不离言诠,故称为假的自性 。
无贪、无嗔、无痴等三种善根及惭、愧二心所属于善法,故称为自性善 。反之,称贪、嗔、痴、无惭、无愧等为自性不善 。又,完全觉知现在的对境,不容许比知推景,则称为自性分别 。此外,有时自性与自相也被分开使用,例如十八空中,诸法相状的空,称为自相空,诸法体性的空,称为自性空 。
(二)(梵prakr!iti)数论学派所立的二十五谛之一 。根据《数论颂》的古注所载,‘自性’一语与‘胜因’、‘非变异’、‘梵’、‘众持’等为同义语 。数论师认为自性是由三德(纯质、激质、翳质)所构成;亦即三德尚未发动的平衡状态称为自性 。三德犹如‘油’、‘灯心’与‘火’合为一灯火 。依三德之相合而呈现出万象 。自性是纯物质的、非精神的,但却又细不可见 。
关于‘自性’的存在问题,数论师以五点理由证明,即(1)个物有限制故,(2)同性故,(3)能生故,(4)因果差别故,(5)遍相差别故 。
◎附一∶印顺《中观今论》第五章第二节
缘起是无自性的,甚么是自性呢?自性(svabhava)是专门术语,如《壹输卢迦论》说∶‘凡诸法体、性、法、物、事、有,名异义同 。是故或言体,或言性,或言法,或言物,或言事,莫不皆是有之差别 。正音云私婆婆,或译为自体(的体),或译为无法有法(的法),或译为无自性(的)性 。’所举的名字虽很多,而意义是同一的 。所谓体、性、法、物、事,皆即是‘有’的别名 。但它又说∶梵语的私婆婆,或译为体、法、性 。依梵语说,婆婆(bha^va)即是‘有’ 。此字,什公每译为法,也或译为物 。《般若灯论》也有译作体的 。‘有’前加sva,即私婆婆,即自性的原语 。或译自体,含有自己有、自己成的意义,是自己规定自己的 。凡是法,即有其特殊的形态与作用,其所以有此形态与作用,依自性说,即是自己如此的 。此自性的另一特性(prakr!ti),什公译为性,意义为本源的性质,即本质或原质 。所以,自性是自己如此的,也是本来的性质如此的 。如哲学上所说的实在、本体、本元等,皆与此自性的含义相合 。
要明了‘自性’一语的意义,请听萨婆多部所说 。如《大毗婆沙论》卷七十八说‘如说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应知亦尔 。’萨婆多部的学者,把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看成同一意义 。尤其所谓‘分’,最值得注意 。此分,就是事物的最后原素,也即是所谓‘点’,即‘其小无内’不可再分割的东西 。萨婆多部以为一切法不外两种∶(1)假有,(2)实有 。假有的,如《顺正理论》卷十三说∶‘是假有法,宁求自性?’假有法即不能追求其自性的 。依他们说∶假有的必依于真实的 。依于实有,构成前后的相续相,同时的和合相 。此和合及相续,即假有的,可以说没有自性 。而在相续与和合的现象中,分析到内在不可再分析的点,即是自性实有的 。如在色法的和集中,分析至极微,以极微的物质点,为集成粗显色相的实质 。对于精神作用,也分析到心心所的单元 。此分析出的单元,是自性,也称为我——我即自在义 。如《婆沙》卷九说∶‘善说法者,唯说实有法我,有性实有,如实见故 。’补特伽罗我是五蕴和合有的,所以是假;假的所依是自性实有,所以说∶‘有性实有,如实见故 。’这种思想,即是假定世间事物,有实在的根本的自性物,而后才有世间的一切 。他们从‘析假见实’的方法,分析到不可再分析的质素——心、物、非心非物,即是事物的实体,也即是所谓自性,自性即万有的本元 。如《顺正理论》卷十三说∶‘未知何法为假所依?非离假依可有假法 。’‘假必依实’——自性有,是最根本的见解 。萨婆多主张有自性的,于是佛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照他们的意见,追究诸法的实在,相续与和合假所依的自性法,即是三世常如其性的、不变的,有不能无、无不能有的,甚至可以称为法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