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亲人与孩子之间均不成立抚养义务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呢离婚后一方死亡的,如果对方是正常死亡的,则抚养费由活着的一方自己承担;如果对方非正常死亡的,则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因为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他人死亡的,侵权人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抚养费是怎样处置的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 抚养费 是怎样处置的 我国 婚姻法 规定的 抚养 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亲人与孩子之间均不成立抚养义务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离婚 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权 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国家的有关部门会制定准确的规定,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一旦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就会导致孩子的生活有着消极的影响,更为关键的就是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在此类问题的解决需要当事人格外的留意,从而更好的处理 。
老公去世抚养费怎么分配,都有哪些法律规定一、老公死了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 遗嘱 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 法定继承 中,按照法律规定的 继承顺序 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 遗产继承 人的 继承 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的 继承人 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 赡养 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 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 。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 抚养 、 扶养 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 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财产的分配分为两个顺序来进行分配的 。对于两个继承人的顺序和分配的财产,应积极的进行沟通,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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