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的定义

1、行为是人类为了维持个体的生存和种族的延续,在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环境时所作出的反应 。
2、行为在汉字中的定义:基本意思是举止行动,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 。如:做出动作,发出声音,作出反应 。出自《荀子·非十二子》 。
3、行为在社会学中的定义:行为是人类或动物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及具体的生活方式,它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同的个人、动物或群体,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或对内外环境因素刺激所做出的能动反应 。
行为的定义行为是人类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及具体的生活方式,它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不同的个人或群体,在社会文化制度、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下,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或对内外环境因素刺激所做出的能动反应 。
行为包括什么法学理论中的“行为”主要可以从刑法学和民法学两个部门法中进行释义,在我国刑法立法中,行为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层次:
(1)最广义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泛指人的一切行为,不论是否为犯罪行为 。例如,在我国刑法典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
(2)广义的行为 。这种“行为”同犯罪行为含义相同,意指犯罪这种行为 。例如我国刑法典第13条关于犯罪定义的规定中使用的“行为”一词,就是包括主观要件(故意、过失)和客观要件在内,有机统一而构成了犯罪的行为 。
(3)狭义的行为 。这种“行为”专指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的行为,即危害行为 。例如,我国刑法典第15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这里的“行为”就是指作为客观要件而不包括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在的危害行为 。
在我国民法立法中,“行为”采用的是民事行为的概念统辖表意行为制度 。民事行为有下列特征:
(1)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 。
(2)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
(3)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其可以进一步分类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财产行为、身份行为、有偿行为、无偿行为、诺称性行为、实践性行为、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主行为、从行为、独立行为、辅助行为、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
民事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但不包括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而民事行为则包括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行为、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四类 。
行为的定义包含什么内容行为定义是有机体在各种内外部刺激影响下产生的活动 。
不同心理学分支学科研究的角度有所不同 。生理心理学主要从激素和神经的角度研究有机体行为的生理机制;认知心理学主要从信息加工的角度研究有机体行为的心理机制;社会心理学则从人际交互的角度研究有机体行为和群体行为的心理机制 。
在心理学研究的不同时期,对行为有不同的理解 。2世纪上半叶,行为主义心理学派指人或动物对刺激所做的一切可以观察和测量到的反应,并试图用“刺激——反应”(S-R)公式加以描述 。人的内部心理活动也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语言行为 。
动作和行为是一回事吗我理解:动作,是指身体作出的举动.行动.运动等一些形体活动 。人有人的动作,动物有动物的动作 。行为,是一个抽象定义词语 。泛指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活动表现 。即是反映在思想意识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客观反应 。动作与行为,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不可相提并论 。
我想知道行为的定义是怎样的?有谁知道的请指教!急用!行为,与事件相对,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人的意识活动 。无意识的活动,不属于行为,比如熟睡时的动作 。行为是最经常发生作用的法律事实 。其中由民法所规定的行为,为民法上的行为;由其他法律如行政法、诉讼法等所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法律上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法律上的行为,亦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同样可以成为民法上的法律事实,比如,因法院判决而使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解除 。但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主要是民法上的行为 。民法上的行为可以作出如下分类:
1,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 。表意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行为 。如合同、遗嘱等 。事实行为,是民事主体主观上并不存在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依民法规定能够引起这种法律效果的行为 。民法赋予这种行为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并非基于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 。如无主物的先占,遗失物的拾得,埋藏物的发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