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WTO规则( 三 )


三、 WTO规则对电子商务的适用的若干问题
然而,采用GATS虽然是现实可行方案,但也带来一些必须加以解决的效率方面的问题,需要多边谈判给予高度重视与探讨解决途径 。
首先考虑关税与配额问题,GATT对以有形货物方式进口的货物的关税约束及其配额限制对于贸易自由化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这一点目前的GATS规则显然只能叹为观止,从而对电子商务的效率产生影响 。假若电子商务的成本低于有形交付,关税影响效率的问题似乎迎刃而解 。缘由单纯从成本上考虑,产品以电子商务方式向一国提供时其价格必然会低于以有形方式提供该产品 。撇开总体平衡方面的考虑,这种变化相当于改善该国的贸易条件并增加了国家福利 。但对于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样的图景不过是海市蜃楼 。在这些国家,大多数消费者没有计算机或者无法联网 。因此在这些国家更可能的做法是一群独立企业家先通过网络接收产品,然后将其转化为有形物如光盘再将其出售给消费者 。而这种活动本身耗
WTO的规则有什么特点WTO是由各成员方缔结多边条约所建立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从国际条约法的一般理论和WTO的实践看,WTO规则是国际法的有效组成部分 。在具体适用和规范作用时,也可称为WTO协定、WTO法,是目前国际经贸领域最重要的多边贸易规则,但其又具有不同于一般国际法的特点 。
1.主体特点 。WTO法作为国际贸易公法,是调整成员方间宏观经贸关系的条约,WTO协议大多是框架性和原则性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成员方,它并不具有赋予成员方境内自然人或法人以权利和义务的目的和性质,即其权利义务主体是各成员方政府而不是自然人、法人 。私人或企业在因别国贸易壁垒而受到利益损害时,由于WTO协议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行为准则,只能通过本国政府提起WTO争端解决程序获得间接法律救济,而并不能直接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
2.规则特点 。WTO规则具有实用性和公平性,在严谨性与严肃性方面与一般国际协议有很大不同 。WTO规则集中体现了成员方之间的贸易利益、减让关系,是各方政治谈判和妥协的产物,而不是通常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他有许多非法律因素,在具体争端解决中,有较大灵活性 。从这个意义讲,WTO和所有国际组织一样,其功能和价值主要是政治的而不是法律的 。
3.结构特点 。WTO规则在法律结构上带有松散性 。由于WTO成员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结构、价值取向上存在很大差异 。所以,反映在法律上,对成员之间法律协同的要求就较低,这就使得WTO规则缺乏应有的约束力 。WTO协议的许多例外条款就是佐证 。
4.争端解决特点 。WTO作为国际组织,具有立法、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功能 。这种状况有其积极一面,有利于规则的统一实施和执行,但也有较强的排他性,意味着WTO本身是其贸易规则的最终裁判和解释者,其他组织或机构无权作出最终裁判 。这说明WTO的执法机制独立于其他国际司法机构和其他国际仲裁机构,尤其是独立于国内法院 。由此不难看出,既然贸易商不是WTO规则的权利主体,WTO规则反映的是国际政治谈判和妥协的产物,WTO已建立了自身的争端解决机制,那么,国内法院和行政机关是无从和难以直接适用WTO规则的,如果直接适用WTO规则,则超越了法院和行政机关的职能范围 。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 。“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 。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
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
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
3、公平贸易原则
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
扩展资料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管理职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 。